2018年4月2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审理由赵传学律师、徐勇律师代理的补偿决定纠纷一案
文章来源: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4-24
2018年4月24日 星期二 15:00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四审判庭
原告:老河口吾家家居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律师:赵传学(电话:13810087586)徐勇(电话:18511582016)
案由:补偿决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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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补偿决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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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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