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带竟然出现20米的深井,致使宠物狗坠落,事发后小区物业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将深井填埋,但这不得不引起大家的重视,假如掉下去的不是宠物而是人怎么办?小区出现类似的安全隐患怎么办?
近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毕文强律师做客北京广播电视台(BRTV)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陆婧,一起就“宠物狗坠井谁来负责”一案展开了分析点评。
2021年8月17日晚上11时许,北京市昌平某小区王女士在小区遛狗,一不留神狗突然掉进了深井里。王女士表示,事发45分钟后,物业还没到,而且由于小区大门过窄,消防车无法进入,救援设备也无法带进小区,消防员只能尝试用绳索、铁钩救出宠物狗,但是直至次日凌晨6点40分,除了勾出救援狗的衣物外一无所获。事发第二天,物业把宠物狗尸体打捞出来。随后王女士把小区物业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井盖到底归谁管理?
毕文强律师把井盖归纳为三种类型,分别对应三种不同的管理模式。第一类是市政公用类,包括供水、排水、供热、网络通信等管道,这种管道应该由其产权单位管理。第二类,如果分不清产权单位,就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第三类,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常见于小区。小区里的公共设施设备是由全体业主所有,全体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物业区域内部的管理,所以,物业公司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本案提到的井盖就属于第三种类型,应该由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
养犬登记与实际不符,违法吗?
本案中王女士在半夜遛狗的时候并未给宠物狗佩戴狗绳,且王女士给狗做的登记地址跟实际居住地不符。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养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所以,养犬登记地与实际住所地不符的,涉嫌违反《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规划图纸没有深井,物业免责吗?
开发商建好小区以后,会先成立一个自己的前期物业公司,如果后续有需要,看你还会换掉前期物业,签订一个新的物业公司并成立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公司退出时,最核心的工作是交接查验,交接什么查验什么?交接的是工程图纸,查验的是现场查验。图纸上没有,说明开发商在交接过程中存在问题,但新物业公司在现场查验过程中也没有发现,属于物业公司自己的疏忽,所以说物业公司的说法显然不能完全成立。本案王女士作为原告,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可以抗辩,并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涉案深井其并不知情。图纸只能证明开发商交接时存在疏忽,并不能替代物业公司在现场查验时的过失。
另外,关于交接图纸的疏忽,物业公司可以向开发商追责。
最后告诫广大爱狗人士,饲养自己的宠物要严格遵守养犬管理规定,携犬外出时,应当佩戴狗绳,并由成年人牵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