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律师固始县开庭】固始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审理由李丹阳律师、王龙律师代理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
文章来源: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6-09

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 09:00
固始县人民法院 第八法庭
原告:叶某
被告: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律师:李丹阳(电话:18500024899)王龙(电话:18518547031)
案由: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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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河南拆迁,信阳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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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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