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代理的土地行政征收一案
文章来源: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7-02
2018年7月4日 星期三 15:00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三法庭
上诉人:胡某
被上诉人:阜阳市人民政府
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
案由:土地行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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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地行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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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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