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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基本农田可以养殖吗?养猪场怎么合法法律分析
文章来源: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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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一则《河南南阳要占万亩基本农田建养猪场,有村民称自己的地全被征走,没有口粮了》的新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瞬间炸裂。


为了保护耕地,国家下了大力气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强调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可如今南阳却要占万亩基本农田建养猪场,难免让人困惑。基本农田是想占就能占吗?百姓遇到乱占农田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一、粮食危机与耕地保护



联合国8月初发布了一条预警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全球将新增1.3亿饥饿人口,将有6.9亿人处于饥饿状态,共有25个国家面临严重饥饿风险,世界将面临至少50年来最大的粮食安全危机。


袁隆平提出中国不会“粮荒”,人们不用惊慌,但粮食供给并不是无限量的,即便再高超的技术,粮食增量也是有天花板的,重要的是在如此严峻情况下,不浪费,珍惜粮食。


8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引发强烈共鸣。


“粮食危机”“粮食安全”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而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如何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国家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副司长杜舰说,

“当前面临着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疫情期间,也经受住了粮食生产供给的考验,要求我们不断加强耕地保护。”


杜舰介绍,今年我国耕地保护要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理念,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目前中央已经明确各级政府一把手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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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场千万”推进,称有政策依据


与国家强力推进耕地保护政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南阳本次大规模占用基本农田的新闻报道。


据南阳本地村民反映,当地官员一直在做群众工作,让他们一亩地800元租给河南牧原集团。


目前河南牧原集团以建养猪场为名,已占用南阳市新野县三个乡镇超过1600亩基本农田,而在建的三个养猪场只是该企业“百场千万”工程的三个分场,该工程计划今年在南阳市13个县建设84个养猪场,总占地超4.5万亩,计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


图为前孙楼村被推倒的玉米地,源自网络

图为前孙楼村被推倒的玉米地,源自网络


当地政府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属实,但有“文件”支持。具体来说,就是以下这份文件。


  1. 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去年12月联合下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2. 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发文明确,原则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在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以内。


如此看来,84个养猪场打包成一个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是基本控制在30%以内,这就合理了?



图为王庄镇在建养猪场

图为王庄镇在建养猪场


那建养猪场占用了基本农田,是否补划了呢?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副处长刘卫国说:符合标准了,我们就把基本农田,就给它变为不是基本农田了。补划那一块,作为一个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管理,从而保证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但是目前并没有看到南阳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补划审批材料和补划图示。


三、法律有啥规定?


占用一块耕地,再补划一块耕地,这里涉及一个耕地保护政策,即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除此之外,这里还涉及一个名词“以租代征”


所谓以租代征,实质上是规避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和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绕开征收审批程序,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规定,

“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批准后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适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适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四、遇到“以租代征”该咋办?


老百姓遇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行为,应该怎么办?


  1. 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制止、查处。


    电话举报:12336;

    书面举报: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履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法定职责。


  2. 主张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农民朋友们可以以此为由主张“租地合同”无效,要回自己的土地。   


最近很多人在闲聊中都听到了这样的话,“猪肉又涨价了”“吃不起猪肉了”,什么时候能实现猪肉自由被列到了很多人的愿望清单中,作为消费者,当然希望猪肉供给增多,肉价降低,但是如果以牺牲万亩耕地的代价来生产猪肉,这就要深思熟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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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苗盼盼

审稿|岳纲举

编辑|马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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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2020基本农田可以养殖吗,基本农田养殖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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